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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有了纲领性文件



信息来自: 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06-03-07

    2月28日从农业部在京召开的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2月14日批准并印发的《纲要》提出了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奋斗目标,即到2010年,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衰退、濒危物种数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过大的捕捞能力得到压减,捕捞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到2020年,水域生态环境逐步得到修复,渔业资源衰退和濒危物种数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捕捞能力和捕捞产量与渔业资源可承受能力大体相适应;到本世纪中叶,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实现良性、高效循环利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处于整体良好状态,基本实现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域生态环境优美。
  在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指出,《纲要》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领域最重要、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纲要》的实施,将使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在方向与目标上更加明确,在政策与措施上得到落实,对实质性地提升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能力、开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新局面,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如何贯彻落实好《纲要》?范小建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有关部门确保各项养护措施的落实和行动目标的实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更大的支持,要不断完善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体系;财政、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相关工作;环保、海洋、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水域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各级财政要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整合有关生物资源养护经费,统筹使用,同时,要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投入,企业、个人和社会投资、捐助,以及国际援助等多元化投入机制,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坚持统筹协调、整体保护、因地制宜、务实开放、执法为民和共同参与的原则,处理好资源养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系统保护与突出区域特色、立足国情与履行国际义务、强化管理与维护渔民权益、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六个方面关系,通过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生物多样性与濒危物种保护、以及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3项重点行动,落实好12项具体措施,实现三个阶段性目标,努力开创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新局面,为中华民族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留下美丽、富饶的蓝色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