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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卖甲鱼名称可不一样 花鳖引发侵权官司



信息来自: 浙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09-01-01

    清溪花鳖全国有名,杭州一家贸易公司打着“德清花鳖”的名号卖甲鱼,结果被指侵权,并被告上法院。
  昨天下午,这个山寨版德清花鳖的卖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认错道歉,并承诺不再使用“德清花鳖”的名称、包装广告和宣传。
  冒牌的卖家是杭州山野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山野公司)。去年9月起,清溪花鳖的原产厂家浙江清溪鳖业有限公司发现,山野公司在其专卖店和各大农贸市场挂牌销售非原产地的“德清花鳖”,并以此作宣传。
  清溪鳖业有限公司认为,山野公司的做法容易使消费者认为其销售的“德清花鳖”,与原告按德清县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繁殖、培育、养殖的原产地清溪花鳖是同一知名商品,从而影响清溪花鳖的声誉。
  接到对方律师函之后,山野公司马上对产品包装进行了更换,并不再利用“德清花鳖”名号进行销售和宣传。
  “德清花鳖”的名称为何其他品牌不能叫?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的苏迪亚律师分析,清溪鳖业有限公司提出了德清花鳖原产地标记的申请,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其他品牌和地方的花鳖就不能使用,正如“西湖龙井”只能由其原产地西湖龙井一带保护范围内产出的茶叶可以使用一样。(记者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