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开始,杭州山野农副产品贸易公司在其专卖店、农贸市场用普通甲鱼假冒“德清花鳖”误导消费者,致使浙江清溪鳖业有限公司接二连三遭受消费者投诉。在屡次劝告都没有使对方停止侵权的情况下,“清溪”遂将“山野”告上了法庭。近日,这起侵害原产地知识产权案以被告“山野”向原告“清溪”道歉的方式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外和解。 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迪亚表示,用伪劣商品假冒名牌谋取不正当收益,这样的案子可以说比比皆是。但原产地知识产权案却是第一例。他表示,随着我省农产品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加强,以后,原产地知识产权维权成功的案例会越来越多。 |